Tanshin Plan (自行包裝) 搬屋到日本
Tanshin Plan (自行包裝) 搬屋到日本
Tanshin Plan (自行包裝) 是只送至日本的海外搬屋方案。方案價格已包括保險費用,紙箱數量和大小均設有限制。由於無需進行估價,並由客戶自行包裝行李,所以是一個較為經濟實惠的方案。
Tanshin Plan特徵
Tanshin Plan特徵
(包裝物料供應)
少量方案 | 標準方案 | 增量方案 | |
---|---|---|---|
價格 | 請聯絡我們 | ||
紙箱數目 | 大紙箱 4 個+小紙箱 6 個 | 大紙箱 6 個+小紙箱 9 個 | 大紙箱8個+小紙箱12個 |
包裝材料 | 氣泡紙適量,膠紙 2 卷 | 氣泡紙適量,膠紙 2 卷 | 氣泡紙適量,膠紙4卷 |
發送地區 | 日本全國包括沖繩及北海道(部分島嶼除外) |
大紙箱
- 約 40~60 件 Polo 衫
- 約 80 件 T 恤
- 10~15 件毛衣/運動服飾(最大重量為 25 公斤)
小紙箱
- 約 100 本平裝書
- 約 250 枚 CD / DVD(最大重量為 25 公斤)
利用條件 :
- <日本國籍的客戶>:客戶必須在香港至少停留 1 年,並持有有效期為 1 年或以上的香港簽證。
<其他國籍的客戶>:客戶必須持有有效期為 1 年或以上的日本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或日本在留卡,只有日本簽證並不足以利用本公司的搬屋服務。 - TANSHIN PLAN 只能在網上申請。
- TANSHIN PLAN 是為個人客戶所提供的服務,請以個人名義付款。我們無法向客戶的僱主或公司收取費用。
- 如果每箱重量超過 25 公斤,我們將不受理。
- 行李只能從一個地點收取,運送到一個目的地。
- 服務地區:香港島、九龍、新界地區
- 不受理沒有升降機或須經樓梯的住宅。(請事前確認住宅的貨物升降機的狀況)
- 申請服務時,客戶必須已預訂前往日本的航班。請注意,如果航班尚未確定,我們將無法收貨。另外,客戶進入日本前,我們不能進行日本海關清關手續。
保險
所有保險費用已包括在 TANSHIN PLAN 的價格內。保險分別最高賠償100萬日圓(少量方案)及150萬日圓(標準方案)。而每個紙箱的最高賠償金額為 20 萬日元。如每箱超過 20 萬日元,我們將不會受理。萬一您的行李損壞或丟失,客戶可能需要自行安排維修或更換。此外, 如配送延誤,我們將不予賠償及不退還運輸費用。
收取包裹
我們的香港人員工將拜訪您家,收取由客戶包裝好的包裹(不會有日本人員工到場)。
客戶可以選擇在營業日的上午或下午時段將物品交給我們的員工。
請注意,星期六、星期日、公共假期、清晨及深夜時段將不受理。
包裹派遞
我們將送貨到您的日本地址。
請注意,我們不會將包裹搬進屋內,亦不提供開箱或回收紙箱的服務。
另外,客戶不能指定送貨日期和時間。
付款方法
請於我們的員工在香港收取您的包裹前匯款到我們的指定賬戶。我們不接受現金或信用卡付款。
Tanshin Plan搬屋流程:
Tanshin Plan搬屋流程:
1
查詢
請至少在搬屋日期 3 星期前通過網上申請。
2
預送包裝材料
我們會預先將材料送到客戶的家中。請於配送前匯款 HK$500 按金到我們的指定帳戶。
3
報關所需文件
請自行包裝好行李並填妥裝箱單(Packing List)。
請以 PDF 格式發送給我們,我們將核對其內容。
4
收取包裹
我們的員工將拜訪您家,收取由客戶包裝好的包裹。
請提前匯款餘額到我們的指定賬戶。我們不接受現金或信用卡付款。
5
前往日本
到達日本後,請務必提交兩張攜帶品・後送物品申報單。
請注意,如沒有提交申報單,將無法進行通關手續。
6
搬入新屋
(在所有必需的文件都備妥的情況下)從收取包裹到在日本發送包裹,需時 約 30 至 40 日。 根據單身Plan的條款,我們不會將包裹搬進屋內,亦不提供開箱或回收紙箱的服務。
所需文件
- 護照複印本(個人照片的記載頁)
- (日本國籍)日本出國蓋章頁的護照複印本(必須為1年以上的出國蓋章)、香港工作簽證複印本(有效期為至少 1 年,包括歸國日在內計算)
- (非日本國籍)有效期為 1 年或以上的日本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或日本在留卡,只有日本簽證並不足以利用本公司的搬屋服務。
- (香港永久居民)香港身份證複印本
- 電子機票
- 海關清關代理書/下載(英文)
- 裝箱單(Packing List)/裝箱單填寫方法(英文)
- 攜帶品・後送物品申報單(2 張)/填寫方法(英文)
包裝前,請仔細閱讀Tanshin Plan細節,確保包裹內沒有違禁物品。包裝指南
請與我們聯繫以獲取更多資訊
Ms. Yoyo Law
(852) 2262-0635 (Chinese / English)
Mr. Nakagiri
(852) 2262-0605 (Japanese)